【赛事预告】2024 年中国海钓挑战赛(辽宁长海站)火热报名中
六、支持媒体
门户网站:
中国网、中华网、凤凰网、新浪网、中国体育网、国家旅游地理网、搜狐网、文旅中国、今日头条、中国周刊网、中国访谈网、新华报业网、东方网、中国户外网、网易新闻、大众网新闻、人民互联网电视、一点资讯、百度新闻等100余家官方媒体平台。
网络直播:
国家级二类赛
八、参赛人员
九、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5日—8月16日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长海县獐子岛
十、比赛项目
近海船钓铁板路亚重量赛
有效鱼种:黄条鰤、五条鰤、蓝点马鲛、牙鲆鱼、海鲈鱼
有效长度:不小于30厘米
十一、竞赛办法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组委会统一划分比赛区域,每只参赛队在赛前随机抽取当天比赛船号及船长,统一领取电子徽章后在船长的带领下驶入规定的比赛区域进行赛前准备,比赛区域由电子围栏监管,在此期间比赛选手的饵不得入水。
(二)听从裁判长对讲机发出开赛指令,全体选手统一下竿作钓,比赛时长为6个小时。
(三)船长拥有比赛的监督权,负责拍摄记录选手上鱼视频,并统一标记扎带封存。
(四)比赛结束指令响起,当天比赛结束,此时所有选手收竿停止作钓,船长统一返航。
(五)选手依次返回码头后将本场渔获和电子徽章交给岸上裁判员查验后封存,准备进入称重环节。
(六)比赛分为两天,每天一场比赛,每场比赛时长6小时,共计12小时,以两天钓获总重量降序排名,并评选出全场比赛的最大单尾奖励。如遇到总重相同时,单场鱼获最重的组别排名靠前。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奖金总额税前为150000元人民币。总成绩前10名的参赛队均有奖金奖励,参赛选手还将获得中国休闲垂钓协会二类赛对应的赛事名次积分。
十三、赛事服务费及报名
(一)赛事服务费
【獐子岛尚泽林大酒店】
预订电话:0411-89789999
运动员协议价:600元/标间(山景房)
运动员协议价:700元/标间(海景房)
【獐子岛榭园大酒店】
预订电话:0411-39374888
运动员协议价:500元/标间
【獐子岛明珠饭店】
预订电话:13841135811
运动员协议价:400元/标间
十四、裁判员
本次赛事总裁判长由中国休闲垂钓协会指派,成统裁判长必须经中国休闲垂钓协会认可,其他裁判和辅助人员由总裁判长和主办方协商选派。
十五、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对其他选手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分区的分区裁判员进行举报,由裁判员核实情况后向总裁判长汇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照片、视频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后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选手对分区裁判长就本人的判罚和成绩统计有异议时,选手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
(三)参赛选手如对裁判委员会的判罚有异议,可在判罚宣布或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仲裁委员会在比赛现场面向全体参赛选手通报仲裁结果,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四)所有参赛者务必遵从仲裁制度,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五)申诉:如对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有异议,可书面向中国休闲垂钓协会赛事中心提起申诉。
十六、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选手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七、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气候影响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组委会有权调整比赛时长、推迟或取消赛事。
十八、解释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上述内容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十九、赛事日程安排
【2024年8月14日】
13:00-16:00 签到(地点待定)
16:30-17:00 赛前说明会
(每队队长参加,确定比赛日开赛时间,答选手提问)
17:00-20:00 欢迎晚宴(地点待定)
【2024年8月15日】
(结合当日潮汐情况待定)
10:00-10:30 开幕仪式
10:30-11:00 抽签、登船、佩戴电子徽章、赛前准备
11:00-11:30 统一驶离码头,进入比赛区域
11:30-17:30 第一天6小时比赛
17:30-18:00 选手返航称重,交回电子徽章
18:00-18:30 成绩统计及公布
19:00 当日比赛结束
【2024年8月16日】
(结合当日潮汐情况待定)
04:30-05:00 抽签、登船、佩戴电子徽章、赛前准备
05:30-11:30 第二天6小时比赛
11:30-12:00 选手返航称重,交回电子徽章
12:00-12:30 成绩统计及公布
12:30-13:00 闭幕式及颁奖
13:00后 离会
赛事规则与处罚
一、进场与出场
(一)比赛当日所有选手在赛场码头集合,领取电子徽章,根据抽签序号从小到大依次排序等待登船。
(二)两日比赛正式开始前30分钟,各支队伍需听从裁判长口令依次出发,统一驶入比赛区域后选手进行赛前准备,期间选手使用的鱼饵不得入水。
(三) 每个比赛日即将结束前,现场裁判员会提醒选手剩余比赛时间,当裁判员将发出比赛结束指令,全体选手立即收杆停止作钓,船长统一返航至码头进行称重和成绩统计。
(四) 每个比赛日选手登船前,裁判员有权利对每一位选手的装备进行检查,裁判员检查没有问题后,选手方可登船。
(五) 每个比赛日登船前将由裁判员统一检查船艇及鱼舱。比赛结束返回码头由裁判员统一检查鱼获后封箱转移至称重区域,动线全程由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监督。
二、作钓范围
(一)比赛区域均设置电子围栏,任何非比赛船艇进入比赛区域将由裁判船联合海事部门进行驱逐。
(二) 选手佩戴的电子徽章作为有效区域作钓凭证,全程由组委会联合海事部门监督巡视。禁止在比赛划定区域之外作钓。
(三)所有钓手必须在保证自身及周边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更换标点,比赛期间全程禁止下锚,允许使用顶流机(组委会不保证每条比赛船艇均配备顶级机)。
(四)选手作钓过程中,不得恶意抢占标点,影响或干扰他人的正常作钓,保持两船距离不得小于20米。
(五)如有内急等特殊情况临时离场,需要船长提前向裁判员报备离开电子围栏区域,并告知去向,可将选手送回码头后返回比赛区域继续比赛,所有比赛船艇不可私自登陆,一经发现私自离开电子围栏区域将取消该组单场成绩。
三、装备和工具
(一)本次比赛为海水船钓路亚比赛,单一铁板钓法,选手必须使用路亚装备(路亚竿、渔轮、铁板拟饵,禁用电动轮)。使用其他装备者所有渔获均记无效。
(二)比赛中只能使用标准铁板拟饵(抽动铁板或抛投铁板,克重不限),铁板拟饵上鱼钩数量不得超过4枚,并禁止链接其他钓组(亮丝除外)。作钓期间,每人只允许一根竿子下水作钓,出于对鱼体及水质的保护,组委会不提倡带倒刺鱼钩和未经包覆处理的铅制配重配件。严禁使用活饵作钓,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三)组队选手可相互配合抄鱼及录制视频,不允许额外携带摄影师及家属登船。
四、船长义务与职责
义务:
(一)船长需在确保绝对安全的情况下行驶,并监管选手的一切具有安全隐患的行为,如选手不听劝阻需第一时间向组委会举报。
(二)船长需根据选手的要求选择标点、航行速度、控船等船艇操作。除船长外的任何船员禁止进入驾驶室触碰驾驶室内设备。
(三)船长需拍摄选手每一条中鱼视频,并协助标记扎带放入鱼舱监管,作为赛后渔获凭证数据。
职责:
(一)船长具有对参赛选手的监督权,如遇到违规现象将第一时间向裁判团举报,有效举报选手违规现象将获得1000元奖励。
(二)船长可以给予选手作钓建议,但不允许任何协助选手的行为,如:协助钓鱼、抄鱼、搭钩、传递装备等行为。
(三)每条船均配有实时监控摄像头,如有船长违规行为出现,将取消本场比赛船长资格,裁判组将根据情节严重性对该队成绩进行相应处罚。
(四)选手中鱼后,船长必须第一时间进行拍摄视频,选手将鱼钩摘掉之后才可转交船长处理。未摘钩之前,船长不得触碰鱼获。
五、安全与保险
(一)参赛选手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在比赛期间,要服从组委会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参赛选手要调整好身体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参赛期间不得酗酒,不得服用任何致兴奋、致幻药品物质。
(三)参赛选手要正确判断自身的竞技状态,建议在报名参赛前进行规范的身体检查,不得带病参赛。比赛过程中如身体出现异常,应主动退出比赛,并与大会医务人员联系。
(四)在赛场及周围出现安全事故及其它突发情况时,要听从大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指挥,并要保持镇静。
(五)参赛选手在参赛前后的往返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安全事故。
(六)为保护自然环境,在比赛中所产生的垃圾要装入袋中并带回陆地处理。另外请避免将鱼钩等坚硬锋利物品滞留在钓位区域,以免造成他人受伤。
(七)赛事已为所有选手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需报险请联系组委会工作人员。
六、违规和处罚
比赛中出现违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单场比赛成绩或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警告处罚。
1.禁止使用非铁板钓法装备。
2.选手可配备多套符合规定的钓具装备,比赛过程中可随时更换,但比赛时只能使用一支路亚钓竿入水作钓。作钓时必须全程手持鱼竿。
3.钓点以先到先得的原则,禁止恶意干扰他人作钓及抢占钓点,应当友好避让其他船艇,后来船艇不得靠近20米以内的范围作钓,应当立即劝阻对方控制距离,劝阻无效的选手可向裁判组举报。
4.禁止在非作钓区作钓,以电子围栏数据为准。
5.选手在集合区听从裁判员的指令,按序进入赛场。登船后,未得到裁判员的统一开赛指令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6.禁止下锚。
7.溜鱼不得进入邻近选手作钓区域
8.选手在比赛中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向水里或岸边乱丢垃圾。
9.选手必须按照赛事要求进行比赛和参加其他赛事相关活动,如开幕式、成绩计量和闭幕式、颁奖、合影等环节。
10.如赛事发放服装和钓具,有要求时选手必须穿戴和使用。
11.所有选手必须遵守崇高的体育竞技精神,本着保护水资源、保护鱼类资源、保护自然环境、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员,对自己和他人负责任的态度,服从裁判员的管理、认真对待比赛。
(二)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扣重(5kg)的处罚。
1.选手在单场赛事中被警告达到3次。
2.选手违规使用钓具及饵料。
3.选手不得计量无效鱼,无效鱼包括但不限于不达尺寸的鱼、非选手钓获的鱼等。
4.选手在比赛时不得迟到。
5.选手在比赛结束指令响起后,仍然抛竿作钓。
6.船长帮助遛鱼、抄鱼、钓鱼等辅助行为。
(三)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单场比赛资格的处罚。
1.出现两次以上扣重的违规行为。
2.比赛期间选手禁止在赛场设置的禁钓区内作钓。
3.选手私自登陆或与其他选手船艇接触。
4.选手在比赛时迟到超过30分钟。
5.选手赛前及赛中不允许饮用任何酒精饮料,不得服用任何致兴奋、致幻药品物质。
6. 比赛期间私自无故离开作钓区。
(四)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全场比赛资格的处罚。
1.选手不得私藏目标鱼或渔获。
2.选手不得相互窜鱼。
3.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卡或换号等弄虚作假行为。
4.有违规现象,拒不接受整改的。
5.其他违反体育道德行为、被赛事组委会认定应该处理的。
(五)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中国休闲垂钓协会作处罚或者追加处罚:。
1.在赛事活动中故意换人、换卡或换号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
2.比赛中不得出现因对裁判判罚不满,而出言不逊或侮辱等过激行为。
3.比赛结束后,不论输赢,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无故不参加颁奖。
4.不得因对赛事服务人员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赛事服务人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
5.不得有针对赛事服务人员、其他选手、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6.不允许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不允许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
7.在赛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不可抗力
(一)如遇雷雨、大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影响,裁判委员会可在赛前、赛中暂停、结束或中止比赛。裁判现场通知全体选手立即收杆撤离比赛区域。
(二)比赛时间如已超过2小时,比赛因故提前结束,单场比赛成绩视为有效。比赛中止并比赛时间小于2小时,本场比赛将不计入总成绩。
(三)比赛时遭遇突发状况,比赛规则中未做说明的,由裁判组临时协商解决,并由总裁判长宣布最终裁定。
修改于2024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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